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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警方回应女子坐警用摩托车:系乘协警不备拍照

2013/5/30 2:20:00

针对网上流传的年轻女子晚上坐在停靠路边的警用摩托车一事,温州市鹿城区警方回应:系当事人趁机拍照。

5月27日23时46分许,网友“@淡淡的烟草味GXC”在微博上贴出一张照片,当天夜晚,温州一个披长发、穿短裤、高跟鞋的年轻女子坐在停靠路边的警用摩托车上玩手机。这名网友在微博上称:“看看这公车,还真拉风。”随后,该照片在网络上被频转、热议。

根据警车编号,有人查到这辆警用摩托车属于温州鹿城公安。

记者从温州市及鹿城区警方证实,这辆警用摩托车确实是鹿城公安的警用摩托车。鹿城区警方告知,他们发现此事后,立即开展调查。

5月29日,鹿城区警方向媒体通报称,针对近日有微博反映一名女子乘坐警用摩托车的情况,鹿城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经纪委、督察部门调查,5月19日零时许,针对市区江滨西路纠纷多发情况,江滨派出所派两名协警驾乘“浙C2987警”摩托车到附近协助维持秩序。1时许,几名青年男女乘两名协警不备,多次坐到警用摩托车上拍照,后经劝阻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