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价值12万的哈雷摩托车驶上高速被赶离

2011/6/12 20:28:00

6月10日上午,一辆哈雷摩托车开上了台金高速,高速交警迅速对其进行了拦截,将该车赶离高速,并对该车的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6月10日上午10时25分许,台州高速交警接到了过路驾驶员的报警:在台金高速台州方向壶镇上高速不远的车道上,有一驾驶员头戴黑色头盔,身着酷装,驾驶摩托车飞驰,非常危险。接警后,通知沿线的巡逻车和施救车辆做好准备,密切跟踪关注该车,予以提醒再适时拦截。

  10时50分,该车苍岭特长隧道的出口不远处被守候的民警当场拦截,并通过警车押送将其赶离台金高速。经询问,该摩托车驾驶人叶某,籍贯浙江温州。他所驾驶的是一辆牌号为浙CUN92*的哈雷牌摩托车,据他自己表示,酷爱摩托车驾驶。这辆自行购置的摩托车总共花了12万元,操控性能很好,最高设计时速在160-170公里.当问其是否知道摩托车不能上高速时,他说到:自己是参加完金华一次集体活动,之前也听说过浙江省摩托车不能上高速,但是因为家里有事,急着赶回去,就想到上高速试下,具体哪个口子也不知道清楚了。

  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并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第1款第1款的规定,对其处以罚一百,记三分的处罚。叶某页表示,下次绝不会再驾驶摩托车上高速了。

  高速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浙江省的高速公路进口处,都有对摩托车、非机动车、拖拉机和行人禁行的标志。因此,摩托车不能上高速公路,各位驾驶员切莫以身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