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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一“炫酷”摩托车身4千 非法改装用15000

2017/4/1 11:15:00

(原标题:豪!车身四千,非法改装一万五,终被交警查扣)日前,新会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会城中队在“春雷·风暴”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辆改装摩托车,车主用车身近4倍的钱给自己的爱车“换装”,可谓超级改装。

2017年3月28日7时55分左右,执勤民警在海关岗路段设卡查车时,突然听到一阵轰鸣声,民警发现不远处,一辆黑色、外形炫酷的二轮摩托车正“气势汹汹”地在公路上飞奔。民警仔细观察发现这辆摩托车结构有明显改装,还故意拆除掉一个后视镜,而且车辆前后也未见悬挂的号牌。

见状,执勤民警立即拦下该摩托车,对驾驶员林某及其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经检查,该车不但未悬挂号牌,除原车刹车系统没改以外,车主更是豪砸一万多元将摩托车的发动机、排气管、前后悬挂系统等整车从内到外均做了非法改装,不言而喻,目的就是为了提高车速,至于是否用于飙车,车主沉默不语,但以这强劲的马力,原车刹车系统可是刹不住车啊!此外,林某还故意将对安全行车最为关键的后视镜就拆了一侧,只剩右侧,相当危险。鉴于林某非法改装机动车已是触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于是,执勤民警依法暂扣林某的机动车,并传唤其到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据了解,林某称自己做装修学徒,4年多辛辛苦苦积蓄了一些钱,在去年9月花4000元购买该车,再用积蓄的一大半15000元投入到这车的非法改装。经核查,驾驶员并未考得摩托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最终,交警部门对林某无证驾驶、非法改装、未悬挂号牌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以17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三日,责令其尽快将车辆恢复原貌。

警方提示:高速飙车引发车毁人亡的血泪教训并不少见,我国于2011年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就有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为此,交警部门奉劝广大司机,珍惜生命、遵守交规,杜绝机动车非法改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