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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暂扣摩托车不来处理 逾期将被警方统一销毁

2013/4/29 4:18:00

暂扣摩托车不来处理,将被有关部门销毁——昨天,市交警支队提醒市民。

  交警称,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我市暂扣的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违法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柴三机、手扶拖拉机等至今仍有部分未接受处理,警方希望车辆所有人、驾驶人或管理人在三个月内持有效证件到扣车单位接受处理。逾期将按规定,上缴市财政部门统一作销毁处理。

  据了解,近年来,由于我市加大对违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打击力度,每天都有不少车辆被警方暂扣。不少车主因为害怕被处罚不前往处理,导致警方的车辆暂扣地“车满为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