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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头盔超一成不合格

2012/12/4 4:09:00

 广东省质监局于近日通报了2012年广东省摩托车头盔产品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本次抽查了江门、广州、佛山、顺德、东莞等地区24家企业生产的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80批次,检验发现1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6.3%,剔除仅标识(志)不合格2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6.2%。

  据了解,本次抽查对摩托车头盔的规格、壳体、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护目镜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到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性能、标识(志)等项目。对此,质监部门表示,佩戴装置项目不合格容易造成头盔脱落而无法保护佩戴者头部安全。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产品设计不合理,以及为了降低成本,使用劣质的原材料。消费者在购买时,可以先按说明书要求正确系上系带,扣上搭扣,用力拉一拉以检查佩戴装置的强度。质量过关的产品不会出现系带滑脱、撕裂、撕断、连接件脱落及搭扣松脱、断裂现象。

  质监部门还建议,消费者在挑选摩托车头盔时,首先要根据摩托车排量购买合适种类的头盔,排量在125CC以下的可选用B类头盔(只有半盔无全盔),排量在125CC以上(含125CC)的必须选用A类头盔(全盔或半盔)。按照相关标准,A类盔质量不大于1.6kg;B类盔质量不大于1.0kg。在满足标准要求的情况下,一般重一些的头盔质量较好,因为正常情况下玻璃纤维头盔比塑料头盔重。此外,头盔护目镜的镜片本身不得带色,应为无色透明的聚碳酸脂(PC)镜片,有机玻璃镜片决不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