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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三男子骑大排量套牌摩托车玩杂耍拍抖音被抓了

2020/3/5 7:27:00

近日

江门三名男子拍摄的骑摩托车

“玩杂耍”的视频

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火了

这些“拉风”的表演

不但成功吸引了网友的眼球

还成功地引起了

江门交警的注意……

 

今年2月以来,江门交警支队江海大队民警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发现三辆二轮摩托车多次在江门城区多条道路“玩杂耍”,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不少群众纷纷向交警部门反映。


交警部门经过深入侦查

很快就锁定了三名涉事摩托车驾驶人

当他们还在为自己的“精彩演出”

沾沾自喜的时候交警出现了……



2月25日晚上,办案民警在江门市蓬江区杜阮街道办将视频“主角”之一的黄某某(男,17岁)查获。



据黄某某交代,其驾驶的摩托车是和悬挂的号牌都是在网上购买的,其经常驾驶该车与车友在杜阮广场、杜阮南路、兰石公园、龙泉酒店山路等地点和路段秀车技,并且拍摄视频在抖音、快手、微信等社交平台发布。经交警部门核查,黄某某本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其从网上购买的摩托车来历不明,并且排气管经过了非法改装,其从网上购买的“粤J4V250”号牌是伪造号牌。



2月27日晚上,办案民警在蓬江区滨江大道江顺大桥底路段将正在骑车的另一名视频“主角”梁某(男,26岁)查获。



据其供述,其驾驶的“苏DEN969”号牌的雅马哈R1是通过朋友购买的,购车后便经常驾驶该车与车友在演艺中心、滨江大道等地点秀车技和摆拍,并将相关视频上传到抖音平台。经核查,梁某持有B1类(中型客车)驾驶证,但未取得E类(二轮摩托车)驾驶资格,属于准驾车型不符;其驾驶的雅马哈R1摩托车的车架码及发动机码异常,车辆所悬挂的“苏DEN969”号牌也是伪造的。



2月28日凌晨,在江海交警大队接受完调查的梁某打电话叫其好友黄某前来接他。当黄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来到江海交警大队时,办案民警一眼就认出他正是视频中的第三名“主角”——视频中无号牌宝马S1000RR二轮摩托车的驾驶人,于是立即对其进行传唤调查。



据黄某交代,其于2019年11月和2020年1月分别在网上购买了一辆无牌无证的雅马哈R6和一辆无牌无证的宝马1000RR,其驾驶上述两台车辆在江门多次参加车友聚会,并拍摄相关视频上传到抖音、微信等社交平台,2020年1月和2020年2月,其又先后将上述两辆无牌无证摩托车卖给了其他人。经核查,黄某(男,20岁)持有C1类(小型汽车)驾驶证,但未取得E类(二轮摩托车)驾驶资格,属于准驾车型不符;其所购买的两辆无牌无证摩托车均来历不明。


目前,交警部门已依法暂扣以上涉案车辆进行调查,相关驾驶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追究。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相关处罚

1、无证驾驶:扣留机动车,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2、准驾车型不符:扣留机动车,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驾驶证记12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号牌:扣留机动车,收缴号牌,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4、机动车不悬挂号牌:扣留机动车,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12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5、购买或销售来历不明机动车: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道路不是赛车场、竞技场

广大驾驶人尤其是年轻人

切勿盲目追求刺激

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万一发生交通意外

还可能令自己受伤甚至丢掉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