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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摩托车全国通检6年新车直领检字

2019/5/31 1:09:00

6月1号起

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

注册6年内免检

本地、异地直接申领检验标志



政策内容 ↓


     自2019年6月1日起,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申请人可以在摩托车登记地以外的省(区、市)直接检验摩托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对之前已办理委托书尚未检验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对6年内免检摩托车,允许跨省(区、市)异地申领检验标志。

    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机动车检测场进行环保和安检检验,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行驶证副页上不再签注检验有效期。


领取途径 ↓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免检摩托车检验标志可以到市车管所、车管分所、车管站、单独办公的执法站、4S店检验发牌服务站、车管服务站现场办理。机动车所有人也可以使用“交管12123”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网上申请免检摩托车检验标志,符合条件的将检验标志邮寄给机动车所有人。


所需材料 ↓


    机动车所有人本人申请免检摩托车检验标志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或行驶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委托书。属于外省市缴纳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需提交保险凭证,以及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免检次数 ↓


   机动车所有人本人申请免检摩托车检验标志的,需提交本人

   对摩托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17年6月1日之后的车辆,可以适用免检3次的政策;

   登记日期在2015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1次,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

   登记日期在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2次,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

   登记日期在2014年5月31日之前的,仍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检验,每年检验1次。


不适用情况 ↓


   一是摩托车自车辆出厂销售之日起,超过5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

   二是摩托车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

   上述车辆6年内仍按原规定检验,需到机动车检测场进行尾气排放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