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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来贼赃摩托车 嫌不给劲儿网上倒卖1天就遇到失主

2014/6/19 4:32:00

    林绛爱好大排量摩托车,一时兴起买了赃车来玩玩儿,又嫌车子劲儿不足,便将赃车网上出售,不想恰巧被失主发现卖车贴,于是罪行败露的他差价没赚到,还锒铛入狱。近日,新都法院对一起隐瞒犯罪所得的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判决被告人林绛犯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违法所得的财物予以退赔。

    林绛对大排量摩托车情有独钟,想买一辆来骑着玩儿。2013年2月28日,通过朋友介绍,在明知是赃物的前提下,林绛以6400元的价格从杨田军处购得铃木摩托车一辆。之后,林绛网上查阅发现这款摩托车售价高达2万余元,自己才买成6400元,并且买回后试骑才发现此车劲儿不足,遂想卖车赚差价。

    2013年3月1日下午,林绛将该车放到网上销售。第二日(2日)失主邓一义在浏览网页时恰巧看到,通过辨认贴中摩托车照片上一些清楚的细节特征,邓一义认出这正是自己丢失的摩托车,于是报了警。3月5日下午,邓一义以买车为由将林绛约到新都路边一洗车场内,林绛驾驶被盗窃摩托车到达后,被公安民警现场抓获。

    新都法院经审理认为,林绛在明知车辆是来路不正的摩托车而低价予以购买从中渔利,其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念及林绛系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法律法规等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